为维护京东开放平台的正常经营秩序,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平台店铺的规范化运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以及《“京东JD.COM”开放平台服务协议》、《京东开放平台商家违规积分管理规则》等相关协议和规则制定本规则。
一、总则
1.1平台方有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自行主动排查平台内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违规行为,通知被通知人在规定期限内整改或申诉,并有权根据《京东开放平台商家违规积分管理规则》等相关协议和规则对被认定存在侵权情形的被通知人予以警告、下架、屏蔽、断开链接等处理。
1.2本规则中的“平台方”是指京东平台(www.jd.com)所有者。
1.3本规则中的“被通知人”是指经平台方自行主动排查所通知的通过京东平台(www.jd.com)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平台内经营者。
1.4本规则中所指的“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不当使用知识产权权利人(以下称“权利人”)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的动漫形象、文字或图形商标、专利信息等内容,或存在其他违规标识知识产权信息等行为。平台方并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违规行为”的自查范围予以不定期调整。
1.5 平台方收到市场监督、专利行政管理部门等监管机关监管意见时,有权向监管机关提供相关自查信息,要求被通知人予以配合、执行监管意见。
二、自查和申诉
2.1自查和通知方式
2.1.1平台方通过AI识别技术、人工抽检等方式排查与权利人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的形象、图案、标记等具有较高相似度的商品链接。
2.1.2平台方经初步判断认为商品链接存在知产违规行为的,通过邮件、知产维权系统消息提醒等途径通知被通知人申诉或整改。
2.2 申诉处理流程
2.2.1被通知人接到平台方的自查通知消息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提交申诉或予以整改,期满未提交申诉材料也未完成整改的,平台方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下架、屏蔽、断开链接等处理措施。平台方保留采取其他限制性措施及追究被通知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2.2.2 被通知人因逾期未申诉而商品被下架或商品链接被屏蔽的,最迟可以在商品被下架或链接被屏蔽值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交申诉或完成整改,逾期未申诉或整改的,系统申诉入口将予以关闭。
2.2.3 被通知人提交申诉的,平台方将在1-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于符合要求的申诉材料平台方将告知被通知人并对申诉材料予以留档,不再采取下架链接等处理措施;对于提供材料不全或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平台方将告知不符合原因并予以驳回,直至被通知人补充完整且符合要求资料后予以审核通过。被通知人接到驳回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未补充新的申诉材料的,平台方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下架、屏蔽、断开链接等处理措施。
2.3 申诉注意事项
2.3.1 被通知人可以选择提交如下申诉信息和材料:
a 被自查商品来自于权利人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授权文件、可证明商品合法来源的逐级进货凭证等;
b被通知人自行拥有合法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
c 来自第三方权利人合法授权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权属证明和/或授权证明;
d 被自查商品与权利人的知识产权不相同且不相近似的对比说明;
e 在权利人知识产权创作、申请之前的在先公开、销售凭证;
f 其他能够证明不存在侵权行为的补充信息或证据材料;
被通知人还应当附上详细说明不构成侵权的书面理由以及对申诉资料及通知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负责的承诺书;被通知人所提交的每一份文件中记载的事项必须清晰完整,并在每一份文件上签署申诉人亲笔签名(对自然人)或加盖申诉人公章(对法人或其他组织)。
2.3.2 被通知人收到邮件或维权系统消息提醒后,可以通过商家后台登录知产维权系统的“处理自查”模块查看自查信息及申诉。
2.3.3被通知人在当次自查处理流程完成后确又能够提交足以证明不存在侵权的证据的,例如被通知人联系权利人重新取得合法授权的,平台方可以终止此前采取的下架、屏蔽、断开链接等处理措施。
三、免责条款
3.1 被通知人理解并同意,平台方对因被通知人提供的联系信息不准确,因被通知人疏忽等原因导致的通知无法或延迟送达至被通知人等情形,由被通知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后续结果。
3.2 平台方将尽可能对自行排查的链接予以审慎核查,但不保证100%的准确性,被通知人不得因排查中的合理误差要求平台方承担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
3.3 被通知人应当就其申诉一次性提供足够的证明材料,对于申诉时未提供而在随后的行政或司法程序中提出的新的证明材料,被通知人不得据此要求平台方承担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
3.4平台方保留在任何时候自行决定对自查流程进行变更、升级、修改的权利,平台方有权自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京东平台运营情况,对本规则进行变更,变更后的规则将以公告形式告知被通知人,任何变更一经公告即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