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又称先买权,是指法律赋予特定对象(特定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权利人出卖标的物于第三人时,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2、如何申请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应依照人民法院竞拍/变卖公告须知的要求,提前到竞拍的人民法院申报对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经人民法院确认并设置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及其顺序,并在相应位置展示。
3、哪些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1)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2)房屋的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合伙人、财产的按份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4)知识产权法上的优先购买权。包括:委托合同完成的发明,专利申请权归研发人,研发人若转让专利申请权,委托人有优先购买权;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归单位,单位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完成人有优先购买权;合作技术开发合同完成的发明,专利申请权归合作人共有的,一方转让时,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5)其他有优先购买权的情况。
4、优先购买权人如何行权?
(1)优先购买权人应依照人民法院竞拍/变卖公告须知的要求,提前到竞拍的人民法院申报对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经人民法院确认并设置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及其顺序,并在相应位置展示。
注意:企业用户请在向法院登记信息时,使用和京东账号实名认证同样的证件信息(统一使用营业执照,或统一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报名并交纳保证金。
(3)注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网拍最新规定,2017年1月1日开始,原优先购买权人在竞拍结束后的优先权人行权阶段应价方式取消,依照最新司法解释,变更为优先权人在标的物竞价过程中行权,行权方式参照本条内容。
法院或其委托资产处置机构在2017年1月1日起发布公告竞拍的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在竞拍过程中的行权方式如下:
优先购买权人的顺位经由法院确认并录入系统,展示为优1,优2,优3,其中优1权利最高,以此类推。
顺位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之间竞价,如果优先权人A已出价,优先权人B则只能以更高的价格出价,A与B的出价时间先后以系统接收到的出价时间为准,拍卖财产由实际最高出价者竞得。
顺位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之间竞价,如果顺位在先的优先权人先出价,顺位在后的优先权人不再能够以同等价格出价、只能以更高的价格出价;如果顺位在后的优先购买权人先出价,顺位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可以与其同等或者更高的价格出价。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普通竞买人或者低于自己顺位的优先权购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如果没有更高出价,拍卖财产由最后出价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买受人支付成交款,法院确认,联系法院交付拍品。
5、如何知道是否被法院设为优先权人?
如果您已被法院设置为优先购买权人,则在您报名完成后,标的物页面您的竞买号前有“优”的图案。优先购买权人出价过程中,竞买号前也可以看到“优”的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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